若员工因疫情原因导致被隔离5天,而在隔离期间公司无故克扣工资,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。在员工自身没有违背防疫基本规定以及无违反相关条例的情况下,隔离期间单位扣工资,员工是可以致电政务便民热线“12345”或“12333”人社保障热线进行反馈的。
隔离期间若用人单位不予以发放工资,那么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法进行**:
1、拨打市长热线“12345”进行投诉反馈。
2、拨打“12333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热线联系人工客服进行解决。
3、在“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”上提交违法线索。
4、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。
5、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。
6、向人民**提出诉讼。
疫情防控期间,因所住小区被管控/封闭、有关部门强制隔离、健康码黄码在家隔离等原因而导致需实施隔离的,员工的工作薪资需按下面的规定进行发放:
一、在职员没有违反新冠疫情防控基本规定的先决下,不论是因个人原因或者是其他问题,被相关部门依法强制隔离(新冠确诊者、病原携带者、疑似病患、密切接触人群)而无**常完成工作的员工,公司需按照正常出勤状态给员工分发隔离期的薪水。
二、要是不是被政府强制隔离的状况,而是处于管控区、两地出行管控、黄码待家隔离等情况从而导致的隔离,其薪资的发放分别列为以下三类:
1、隔离时期可以在家办公。经公司与员工商量后,隔离期可以通过网络、电话居家工作的,公司按照正常上班支付薪水。
2、在隔离期没有条件在家办公,但安排了带薪假的。两方商榷后,员工可以在这期间使用带薪假,公司需要按照原先的休假日制度支付工资。被隔离的时间多于原本规定的带薪假期天数的,按第3种情况分发工资。
3、被隔离的期间内没有条件居家工作,而且公司未设有带薪年假的。员工没有到岗上班的时间在一个月内的,公司则按照签订的劳动协议合同上的约定标准发放工资;高于一个月的,公司则变为发放生活费。不同城市的生活费发放标准也会各不相同,广东是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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